甘肃省委党校的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以下简称革大兰州分校)。
甘肃省委党校的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以下简称革大兰州分校)。
甘肃省委党校的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以下简称革大兰州分校)。
甘肃省委党校的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以下简称革大兰州分校)。
甘肃省委党校的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以下简称革大兰州分校)。
甘肃省委党校的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以下简称革大兰州分校)。
甘肃省委党校的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以下简称革大兰州分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主要承担对厅局级领导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省管高校负责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哲学社会科学教研骨干、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把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第一个任务,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承担着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重要使命,引导学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省委决策咨询服务,发挥新型智库作用;受省委委托,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培养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人才,开展在职研究生教育;对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和教研骨干的培训,组织编写党校(行政学院)基本教材;以多种方式开展同涉外培训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厅级,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甘办字【2019】96号)核定内设机构29个:办公室(业务指导处)、教务处、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政治和法律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文史教研部、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和领导科学教研部、民族宗教教研部、决策咨询部、党建研究所(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甘肃发展研究院、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干部教育学院)、进修部、培训部、研究生部、研究室、组织部、交流合作处、信息技术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机关党委(纪委)、老干部处。省委编办印发《关于组建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甘编委复字【2019】7号文件)核定4个处级所属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报刊部、图书和文化馆、后勤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处)。
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继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甘组办字[2020]75号),同意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1,108.7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教育专户收入、另外的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5年收入预算21,108.7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94.36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1,910.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4.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6.81万元。
2025年基本支出10,449.6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57.36万元,增长5.6%,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535.78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913.88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144.7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9.7万元,增长1.7%,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增加了人才发展专项、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项目3个,主要是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人才发展专项,省级科技计划(含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研发专项)。
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办学补助、甘肃重大现实问题课题研究经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10.9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87.67万元,增长3.4%,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办学补助项目经费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根本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40.7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0.7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根本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人才发展专项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025年预算数为30.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0.1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根本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4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67万元,增长13.7%,增长的根本原因是离退休人数增加,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增加;增加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4.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10.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0.07万元,增长5.8%,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核算基数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下降的根本原因是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减少0.01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59.7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76万元,增长5.5%,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增加,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核算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70.1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3.1万元,增长9.8%,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核算基数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16.8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6.9万元,增长4.7%,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增加,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上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6.3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上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上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4.培训费10.7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上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培训经费。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上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会议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本原因是2025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5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1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9.90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2,480.8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1,250.99平方米,价值4,642.81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24.3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781.84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767.68万元。
2025年本部门计划征收4,550.00万元。其中:中央批准设立2个,主要是短期培训进修费和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分别计划征收2,020.00万元和2,430.00万元,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分别计划征收100.00万元。
1、项目概况:根据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院每年确定一批甘肃重大现实问题,精心组织全校教研人员开展协作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立项依据: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甘肃省委党校关于甘肃重大现实问题课题专项经费的报告》、《中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建议》。
5、实施计划: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党校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建议》有关要求,充分的发挥党校的思想库作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确定一批甘肃重大现实问题,如:乡村振兴、智库建设、农村基层党建研究、城市社区党建研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等研究课题,精心组织全校教研人员开展协作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申报项目预算支出80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7、预期总体目标:2025年度,校(院)计划完成组织并且开展省级部门委托的项目调研活动,编发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研究报告》约20期;《智库建言》约12期;《决策参考》约50期;《改革发展动态》约4期;开展理论研讨会约4次。
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建议》等有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5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5个,公开率为100.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并且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项目的80.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25.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根本原因是:甘肃重大现实问题课题研究经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校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根本原因是:甘肃重大现实问题课题研究经费项目执行部门经费报销滞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根据校(院)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流程,各类创新项目的结项时间为年底,考核于12月完成,因而,有些创新项目经费报销滞后;校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回拨收入,截止2024年6月底校(院)上缴国库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59.58万元,回拨资金194.00万元,资金支付进度偏慢。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项目的80.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完成率为50.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根本原因是: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偏慢和科研智库服务能力(智库成果批示数量)指标数执行偏高,根本原因一是根据校(院)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流程,各类创新项目的结项时间为年底,考核于12月完成,因而,有些项目经费报销滞后;二是校(院)决策咨询质量提升,领导批示增多;校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的原因是该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回拨收入,为进一步提升干部培训规模、更好地做好各类培训班次的后勤服务、安全保障工作,我校(院)减少了国有资产的出租,截止2024年9月底校(院)只回拨资金194.00万元。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根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及时和各项目执行部门沟通,对发现绩效运行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提出纠正和调整申请,办学补助、甘肃重大现实问题课题研究经费项目于12月均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校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于校(院)减少了国有资产的出租,截止2024年12月底校(院)回拨资金281.76万元,全部完成支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并且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4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我校(院)在报送2023年度部门决算时同时报送了2023年度省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时,同时公开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0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压减率0.0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2个。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4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75个、三级指标15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相关规定的格式要求。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没办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和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反映各级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项):反映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方面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依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5、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6、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依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合乎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7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7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7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施、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74、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75、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76、对企业补助(类):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