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日报社(南通报业传媒集团)直播设备和演播室局部改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 2024-12-13 07:20:23 |   作者: 真空型等离子清洗机

产品介绍

  

南通日报社(南通报业传媒集团)直播设备和演播室局部改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3.项目概述: 随着南通报业传媒集团融媒体访谈与直播业务一直增长,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日益增多,多年前购置的直播、录播设备已经老化,考虑更新换代一批相关设备和演播室局部进行改造。

  同时为应对大型访谈与棚拍直播类节目,演播室内需完善部分设备,抠像部分要重新装修,灯光系统需重新设计、音视频、通话系统等相关设备需升级,并添加录音工作用电脑。

  为综合考虑所采购直播设备与直播车、演播室统一使用,结合报社原有摄影摄像器材,并参考项目论证专家组意见,将本次项目采购设备整合到现有直播、录播系统中去。从而可实现航拍直播、8机位直播、现场硬切换等功能。

  四、采购项目的预算:60万元(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及安装调试费用)

  具备符合承接项目供应服务营业范围的经济实体;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上一年度的财务情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加盖公章)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成交签约前须提供本次采购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软硬件产品(设备)的原厂质保期限承诺函原件(自本项目设备供应到位、演播室局部改造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直播机设备满12个月;2.演播室灯光改造满36个月;3.配音间设备满12个月)。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全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报名;如不全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报名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资料弄虚作假的,本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获取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0月30 日 17:00时(备注:本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3 日至10月30日),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 2406室 联系人:李旋 电线元(一律不予退还)。

  1.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2020年11月3 日下午2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随附响应文件电子U盘密封袋中)送达到以上获取文件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启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3 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23楼会议室。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前交纳保证金1.2万元(未成交且未违规者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者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谈判资料弄虚作假或串通参与采供的,本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2.采购人依法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检查(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并负责组织评标工作;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可以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交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谈判响应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商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随机资料完整。型号、性能及指标全部符合采购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一定要通过认证。

  (2)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要求。所供设备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运行系统。所有需要的硬件和软件需配齐。

  (3)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4)对于影响设备、演播室局部改造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所投设备、软件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所投产品质量标准质量的硬件、软件原厂叁年的质保期服务承诺函(原厂商盖章原件)(需注明最终用户为南通日报社、南通报业传媒集团)。

  成交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升级后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因成交人提供的软硬件设备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上的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升级没办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须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部分连接运行配件未在磋商文件中明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予以补充,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除采购人明白准确地提出的变更外,本项目不再增加费用;集成商必须要提供所有项目相关联的费用的报价列表,报价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供应商必须立足于采购人现场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现状,对采购需求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如有必要可到现场勘查),制定详细的系统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在响应文件中加以体现。成交人应在施工前提供详细的施工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提供原厂工程师或原厂认证的工程师现场安装和调试,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科学、合理地掌握与其他工程界面的协调、交叉。

  设备到货及安装到位后,采购人与成交人共同配合对所有设备、演播室局部改造安装进行全方位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设备、改造系统集成后,由成交人制订测试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对产品的性能和配置来测试检查,并形成测试报告。

  测试过程中出现设备产品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要求时,采购人有拒收的权利。

  测试过程中出现不符合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上的问题时,采购人保留索赔权利。

  自本项目设备供应到位、演播室局部改造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直播机设备满12个月内原厂免费质保,供应商三年维保,软件终生免费升级;2.演播室灯光改造36个月内原厂免费质保;3.配音间设备满12个月内原厂免费质保。

  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成交人负责产品(设备)厂家对其提供的设备、软件进行现场维修,不收取额外费用。如因主机的损坏、配件的损坏、接口的损坏等原因引发的质量上的问题,要求原厂商提供更换产品(设备)或免费维护的服务。

  质保期内负责软件升级服务,最新的软件版本由原厂商提供正版软件,由原厂商或集成商工程师提供现场服务。

  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制度、售后服务标准、售后服务工程师名单和联系方式等。

  设备、安装在签约的质保期内发生软、硬件故障,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响应,免费上门服务。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所投所有设备或软件按各产品要求提供对应原厂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从验收合格签字之日开始计算,供应商同时提供不低于投标承诺的免费技术上的支持服务,包含硬件及软件升级服务,软硬件故障处理、坏件更换、不计次数的现场服务等。

  保修期内,供应商负责产品厂家对其提供的设备、软件进行定期巡检,其余每年不低于4次,并提供检验测试报告;若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软、硬件故障,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到达用户现场,并保证7*24小时远程技术上的支持。供应商须明确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免费在6小时内用同等的品牌规格的部件更换到位。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从成交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成交人负责对采购方受训人员做相关操作培训、维修培训、培训内容有且不限定于网络设备的常用配置功能。

  1.成交人在项目演播室改造实施前,应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并与采购人就具体实施方案取得一致后,方可开始实施。

  4.交货(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

  (1)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一样的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当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全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一定要通过认证。

  6、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等待甲方通知供货,在接到甲方首付款及供货通知后30日内完成设施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